2020年新疆克州直属学校面向内地招聘教师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3-23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克州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内地为克州州直属学校招聘一批学前和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院校大专、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及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和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5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6)对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不一致的人员,必须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相应层次以上),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计划数

直属学校招聘计划40个,其中克州一中15个,克州二中5个,克州实验小学2个,克州第三小学13个,克州第二幼儿园5个。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

2020年3月-2020年9月(完成招聘计划为止)。

(二)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签约→政审→邮寄档案→报到→体检→岗前培训→上岗任教→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确认报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0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2.面试签约:

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2019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和学科准备5—10分钟试讲,试讲答辩通过后方可现场签约。三方协议须交给面试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盖章后邮寄。签约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填写政审表:

在面试合格并且签约后,90天内将《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政审表》邮寄给工作人员,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邮寄档案:

在面试合格并且签约后,应聘者须提供个人档案所在地单位信息,由克州教育局出具调档函,档案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邮寄至招聘学校。

5.报到、体检、岗前培训等:

2020年8月16日报到(时间有变另行通知),报到时由招聘学校接送、安排食宿、核实相关证件。8月18至20日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月21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正式任教。

四、教师政策待遇

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教师三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一)工资待遇

根据学历及所应聘县(市)地区类别,应发工资为7000元/月-10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由负责招聘的州直学校参照2019年新聘教师工资标准向应聘对象详细说明。

(二)住宿保障

新聘教师的住宿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五、招聘联系人

克州第一中学:鲁雪峰,联系电话13579565967,邮箱517114968@qq. com

克州第二中学:谭钰山,联系电话13119080819,邮箱664288764@qq.com

克州实验小学:马红兵,联系电话18997691000,邮箱81699580@qq.com

克州第三小学:王亚超,联系电话18399745521,邮箱402534783@qq.com

克州第二幼儿园:杨腾飞,联系电话17699085678,邮箱837318367@qq.com

注: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招聘工作主要通过网络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对象先进行报名并投递材料,由负责招聘的人员统一通知进行网络面试,投递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扫描电子版方式发招聘工作人员(详情与招聘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452-6023596   李老师  王老师      0452-6023597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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